分享到 Facebook 推至Plurk 推至twitter 我想當「警察」
編者按:10月30日下午,在幸安國小活動中心,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舉辦「就『YA』100,無EYE『讚』出來」的活動,這是努力「改變社會觀念」的開始。其中一個單元是讓參與的視障朋友說出自己的「就業夢想」,活動結束後,筆名「楓樹」的視障朋友在部落格寫下感言,經楓樹的同意,本刊轉載於後,以分享讀者。
文/楓樹
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夢想,盲人當然也不例外。
我漸漸長大後認清自己的缺陷,不得不放棄,只能把這種想望壓在心底的最深處。我快三十歲了,偶爾還是會做做夢,在我內心自己感知的範圍內,有一個我知道的我。
當時聽到聖弘老師要辦這個有關盲人工作權的活動,便覺得他很有自己的想法和勇氣。當下就決定要參加了,我認為盲人的事還是要由盲人自己來推。那時心裡突然想起我也曾那樣的想過,想要當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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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小孩子都寫過作文,而作文一定會有一個題目叫作「我的志願」。沒錯,時光倒轉,當我國小的時候,神氣活現的告訴媽媽,「我想當警察。」正常的孩子離他們的志願總是比我近一些,而我的志願可能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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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紀再大一點,我還是想當警察,我興奮的對母親說,「媽,我想當警察,但是,我看不到,怎麼辦呢?」媽媽摸著我的頭安慰我說,「沒關係,警察有很多種啊,你可以在警察局辦案或管壞人啊!」我心裡還是一直想著要衝鋒陷陣的去抓壞人。我想起小的時候,擁有一整個抽屜的玩具槍,想起那個總是自己玩著玩具槍,一下扮小偷、一下扮警察,一次可以跑來跑去玩個幾小時不亦樂乎的我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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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國中開始,視力惡化變成全盲後,想當警察的念頭不知什麼時候便慢慢消失了。不,它沒有消失,只是成為了不願面對的真相,躺在心裡的某個安靜角落。儘管我算是樂天的人,但我更實際,我知道,我不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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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這個職業,象徵著傳統社會下一個有正義感、有責任感的男人所嚮往過的角色,他在每個人的心裡留下了勇敢、正義、英雄……的正面形象。感覺社會很亂時,看到不公不義時,你都會想到他。
但是當我們聽到,警察只是合法拿槍的壞人,或者警界的黑暗面時,也許現實和那些正面形象漸漸讓我們有了不同的思維與衝擊。
而我呢,沒有不想當警察,只是不能而已,儘管警察在我的認知內動搖了,但是,我相信也知道自己會怎麼做,如果有機會的話。並且不能因為少數的壞份子就否定了這些,重點,還是你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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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當的都是我不能當的,不能當的就更想當,而當你覺得你不能的時候,你就真的不能了。警察、軍人、消防隊、公車司機、整天曬太陽幹粗活的工人、蓋房子的、叫賣的、修水電的、組裝的……這些是我從小到大一直想要從事的行業,很多時候我不知道要跟誰講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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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緊張的在會場上羞怯的對著麥克風說,「我想當——警察、軍人、公車司機……」的時候,全場嘩然。有人點頭、有人在笑、有人嘆息,而最多的是掌聲。或許有人覺得我很幼稚甚至覺得我是來亂的。但是我不管,那不重要,因為我從小到大心裡的確是這樣想的,不管我做不做得到,我總想先喊出來,讓大家知道,我在想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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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在那個場合,或許我可以說的是,「我想當老師(媽媽想要我當的)、工程師(認清事實後的別種想法)、我可以做的任何事(但是,我可以做什麼呢?或者老闆願意讓我做什麼嗎?)」這樣一想,我便只想真實的呈現我自己。反正顧主不會要我,那對我來說,什麼工作不是都一樣嗎,一樣的不能做,那就跳桶啊,管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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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也知道,有很大的可能在明天過後,我還是要過我「該過」的生活,幸運的話也許會有一次的體驗吧,但是然後呢?沒有然後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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